在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範疇及內涵上主要分成三大塊,分別為強制公開、申請公開、限制及不公開,在強制公開的部分,主要是涉及到人民權益攸關的施政措施或是一些重要資訊的部分,像法規、施政計畫及業務統計等等,其中也包含研究報告的部分,在這塊目前的規劃是不包含科研資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