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住宅法,其實本來就可以利用公有建築物基地來興辦社會住宅,所以我們在整個興辦社會住宅,其實都是利用公有的建築物及基地,就像高雄市的社會住宅,是由高雄市政府向臺灣電力公司租用宿舍,經過整修之後作為社會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