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說明,有關於建議社區小旅行,於發展觀光條例內設立專章一案,這兩年來我們透過函釋釐清旅行業經營業務範圍,針對有意成立旅行業的在地業者,修改現行法規將乙種旅行社資本額調降至新臺幣120萬元,另外為活絡在地經濟,協助產業間異業合作,由去年開始籌辦旅行業者與地方創生業者的媒合會,但因疫情因素期程推延到今年8月以後舉辦,這件事在上次會議中也有說明,並承諾會邀請委員參與之後舉辦在台北、台中、高雄三場次媒合會,惟活動當日邀請的委員們臨時有事不克出席。這三場媒合會已順利辦理完竣,業者參與踴躍。後續局方推動社區小旅行及地方創生部分,將透過近期規劃推動區域觀光發展結盟示範計畫(由所屬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旅遊帶的概念,透過整合行銷、經營區域性觀光旅遊品牌),一起推動在地創生,之後如有需要,或者局方認為討論議題有必要的話,也會邀請委員一起出席觀光發展結盟的相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