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到18歲那刻忽然變成有參與權,18歲以前的見習青年參與權。看民間委員有沒有最後要提醒大家的?如果還好的話,是不是先請幕僚機關這邊比較程序性的,尤其是培力來回應,之後請各部會相關的代表就各自的承諾事項,像剛剛提醒的部分來作初步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