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完備政府資料開放與再利用制度的主辦機關是國發會,協辦機關是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最主要聚焦在開放資料及資料應用相關政策,鼓勵各部會優先釋出高價值資料,落實公開透明、課責及參與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