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都是跟這些獨立的IRM委員,也就是要看到翻成英文才可以判斷有沒有興趣,我覺得這個跟CEDAW、兩公約其實都非常像的情況,我想承辦機關都這個是非常有經驗,主要的目的還是幫我們做IRM,對這些個人專家來講,到底有什麼誘因,這是大家要一起想的,不是我們在這邊就可以想得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