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可能是兩個題目,剛剛杜老師的題目,我們在報告案二會處理到,也就是有人想要救回不列入承諾事項,會在報告案二討論,比較是十八個加N或者是減N,會在報告案二有所討論,現在暫時先回到報告案一的部分。剛才對於非同步徵詢意見,但徵詢意見當中,想要公開對於這個事情的看法,以及是不是需要見面開會,只有在大家都覺得不用見面開會,只需要把大家意見公開就可以的情況之下,才可以免於召開籌備會議,綜整起來是這樣的意思,看大家覺得是不是可行或是有沒有想要提出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