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教一下,這部分之前討論的狀況怎麼樣?是不是已經確定?現在談的承諾事項是不是就是這些機關?因為其實我覺得有點訝異的是,在環境事務當中與環保團體有很多互動,也常常提到環保資訊公開,其實在之前的討論當中,應該也有討論到類似像開放環評,也不是只有環評這項,不過可以看到後面權責機關,因為上面已經寫到是不用列入承諾事項,因此在權責機關上,我們看到的部會,當然也沒有像環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