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案內容上,主要是承諾事項的呈現,承諾事項以各國經驗來說多是以5至15項為原則。就我們看過的案例中,最多有二十項左右,大部分這些國家行動方案,多半都會強調公民協作的機制,撰擬階段也會要求與公民社會持續協商跟納入公眾意見。在提出行動方案後,再透過定期自我評估機制,做出相關的評估結果,也透過IRM獨立第三方報告機制來評估,這整個程序上在IRM的部分,第一年會有所謂的進展報告,第二年會作期末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