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政委報告一下。剛剛國發會有提到檢察司提出的書面意見之最後一項有提到,可以聽聽協辦機關的意見,主要是因為這個提案的內容很單一,就是要修刑法第228條,檢察司的專業意見認為要保護被害的前提之下,以目前來看整個妨害性自主罪章是完整的設計,是不是單獨拉出第228條來修法,他們現在初步的意見是認為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