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還是要顧慮到每個人的需求,這個需求是剛剛提到的,像我剛剛講的是比較極端性的,我們回歸到建商,也就是每個層次的需求是什麼,但是我們覺得這個數據是不是有機會,政府是不是應該研究大家的行為模式之下,是不是有個不一樣的訴求模式出來,當然這個說起來是比較……我只能點出那個,因為這個是對合宜住宅需求書定義出來的時候產生這些,因為我畢竟還是要有開發商的心情,要回到公司的思考模式,剛剛講的是室內設計,但是那個人才是本,也就是要住進來的那個本的部分,我們正在想辦法,希望政府是不是可以有這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