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好的狀況是有一些別的政府部門使用者,像我隨便講的,好比像法官現在都用電子方法來開庭,現在還討論要不要直播的東西,檢方要給他的卷證除了給紙本之外,不然如何放在科技法庭上,司法院很明確跟我們說就是要電子化,這樣子按照國發會的要點,我們法務部的朋友們就開始把既有的紙變成數位化;除非下一手有出來講,不然不可能硬壓著別人去做沒有人用到的數位化資料,這個是我們目前基本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