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補充一點:其實剛剛講的是非常細的一小塊,像議員投票、指南之前,財產申報紀錄所有都有在不同的網站上,並沒有任何一條法令規定政府需要把這一些集合成大家看得懂的樣子,而且也不應該有法律這樣規定,因為每一個人想要看的狀況不一樣,這個是為什麼需要公民社會及想要看不同角度的朋友,用這種開放資料、開放源碼的方式一個個示範如何集成在一起,如何讓大家比較容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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