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法從今年3月31日開始將無人機納入管理,其立法旨意在於運用跟安全兼具。對於農用無人機,因為牽涉到噴灑的操作限制排除,立法期間即經過了廣泛的討論與溝通,最後形成的共識是從風險管理的角度,以法人方式管理。之後的一些輔導,如各種法人機制的使用,不管是以公司或是協會的形式,又或者以農會、機關團體的形式,目前都與農政機關合作,陸續在做一些推動,希望能夠儘量在程序上作出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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