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原則是來討論的題目,必須要能夠允許其他人參加的,好比像我們在講的題目是怎麼樣讓大家心理面也能夠用開放的方法來想事情,我們今天也不會談出標準答案,也不是到今天就結束了,未來如果有臺灣的出版社要拿這些文字再去利用,他們也會找到新的解決方案,所以等於是往未來是延續的,但是如果今天好比像一個人來找我,說「這個是我的隨堂考試的作業,你幫我做我的作業好不好?因為我可能快要被當掉了,我期末考的題目我解不出來,唐鳳是不是可以幫我解決這道題目,我知道你很會寫程式,就會及格,就不會被當掉。」我願意公開出來,這個是沒有問題的,雖然符合第一個條件,但是沒有符合第二個條件,因為未來不會再延伸公眾利益了,這個只對他自己有利益,所以這種我是不接的,他必須要對未來也有意義的,我才接,這不是我亂講的,真的有過這種邀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