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NGO或者是NPO要參與活動,經濟部在政府的分工上負責的是營利事業的輔導單位,但是對於社會創新的事業,我們也非常支持國際化的目標,這部分我們有內部討論,為了支持非常宏遠的目標,我們可以稍微做一些調整,也就是在推廣臺灣精品的時候,希望NGO、NPO也可以花點力氣,跟相關臺灣精品得獎的企業,請他贊助,可以在臺灣精品的活動下,讓我們的社會創新企業也可以參與,等於由營利事業的大公司帶著社會創新的青年發展可以達成國際交流的目的,但這並沒有像外交部這麼完整,外交部是做NGO的國際交流,我們這個要挾帶一些貿易推廣的角度,受限於我們的職權跟經費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