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個原因,一個原因是因為我們並沒有宣布緊急狀態,這個是真正的原因,在我看起來,因為緊急狀態的情況是行政做必要的事情,但是不需要經過立法院的授權,立法來追認,這個是緊急狀態的意思,我們因為從來沒有宣布過緊急狀態,我們的一舉一動都必須在現有的個資法架構下,所以立法委員一旦對於你剛剛講的電子圍籬等等東西開始產生質疑,就可以說雖然91%的人支持,9%的人不支持,這個時候我們就有說明責任,緊急狀態的時候是沒有的,如果是緊急狀態,我們愛做什麼就做什麼,我們事後再來算帳,所以每次有這9%的人出現,我們要很感謝這9%的人,當時主要的架構師,像簡宏偉處長同時也是指揮中心的資訊組,真的去國會,把整個電子圍籬的架構圖都畫給大家看,所以在那之後1%就變成94%,我們很感謝那6%的朋友來幫助我們更加瞭解我們需要說明的這個義務,但是就是因為這個還在傳統憲政的制衡體系之下,沒有立法委員同意,我們根本不可能做額外的事情,所以這個說明責任的信任鏈一直沒有斷掉,這個是我覺得最主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