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說是專業技術服務委外成果(笑)。因為據他說如果說評估報告,如果核定後真的採用了,還是適用資訊公開法,所以就列為「專業技術服務委外成果」,乾脆不算研究報告,這個事實上會出現裁量上不一致的情況(笑),所以如果沒有辦法事後補登GRB,國發會還是應該研擬某種方式,讓他們能夠把它列示出來,不然每一個機關的裁量不一樣,真的滿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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