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法規的建置,結合廣播、電視事業中央機關,強化媒體內容監控及獎勵法制規範,導引電視、廣播媒體編製內容納入多元族群,俾國家語言多元呈現。希望透過相關部會協助,可以建立媒體族群行銷協作平台,行銷客語、原住民族語於各媒體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