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政府對於公家單位共同推動社會創新、青年創業的重要性,是否有意識到目前社會履行單位的問題?例如:大學輔導單位對於SDGs、社會創新的不理解與模糊,而導致錯誤的業師顧問服務、創業基地進駐的繁雜行政流程。亦或是公務人員不得取得額外收入來源,導致許多教育單位、教授沒有動力、無法切入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