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剛剛講非常多的面向,我重複說明一下,你一開始有提到公告,到底應該要怎麼樣更容易觸及民眾,你也有分享到在現場上的執法挑戰跟困難,包含希望可以知道範圍明確、怎麼樣來作分區、分級的使用。像剛剛余先生有提到在遊艇上如何跟不同的遊憩對象來分類、分區來使用,實際上也是有困難的,我也會鼓勵大家,如果是在資訊平台的呈現上,可以如何運用這樣的挑戰來解決這樣的問題,或者是有一些更明確,不管是規範上的修改,甚至或者是區域上的劃分,能夠讓民眾更清楚知道哪裡是我可以去的,哪裡是真的適合去的地方,包含剛剛講到的,就是怎麼樣好好分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