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開其實當初的想法是災情資料,因為災情有可能是A發現會報,B從不同地方也會報,會併案總一個災情,因為對我們在業務上來講,我希望從更多的管道知道我所有的狀況,可是我也希望最後執行的同仁不要太多的狀況,如果可以的話,就是真正確定有哪一些案件,是併案的部分會有一些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