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的金融創新實驗條例之後,他可以說就實驗一下,國家告訴他說現在這一百個人在這三個月之間,只要把所有的資料產生出來,跟大家揭露,我們就讓你做這個實驗,在這個過程不用先跟現有的合作,但是做完之後要寫一份報告,然後整個都要出來,這個時候我們再帶看這個部分是不是合法經營的一部分,還是這個真的不是很好的主意,而整個社會都是一個爛主意,大家就知道不要採這個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