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我當然會幫忙看很多跟數位經濟或者是跟數位科技有關的東西,但是我也必須要講說幫其他政委、部長看這一些東西,我看的比較像是顧問或者是幕僚、幕僚的角色,並不是政委在審法案跟協調的角色,我真正在做協調角色的時候,並不是幫部會看他們本來應該要管而不知道怎麼評估的東西,雖然也是有,我通常處理的是根本沒有一個部會在管理的東西,比如像電競或者開放政府,雖然之前開放政府有做一些事,但是並沒有真正內化到每一個部會的透明、參與這一些原則,也沒有真正到內化到那一個部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