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剛剛聽了這樣子以後,我們再回過頭來,今天會議資料裡面有「文化創意發展法」,這個跟納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裡面,這個在法律上會不會有認定上的競合問題,第3條這邊有15加1,大家注意看到第13條的「數位內容產業」,大家可以看到內容及範圍的法條中,數位內容產業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可以看到右上角包括數位遊戲,大家知道經濟部是競技遊戲的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