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實訂了一個要點,各部會都有自己的要點,所以聯絡人是一個要點,公共政策網路參與是一個要點,那個我進來之前就訂了,像現在如果有法規命令沒有上「Join」平台討論,大家會覺得很奇怪,就是要想一下,所以可以說是社會常規已經有所改變,就是大家覺得不公開討論是有一些不可告人之處,我剛進來的時候並不是這樣子的,當時很多法規命令就是七天、十四天就過去了,也沒有什麼連署踩剎車、轉方向盤的機會,現在好像都很習以為常,像社會團體也都學到這套,像會透過連署平台,最近才有團體說應該要來訂兒童權利日之類的,都已經變成社會部門的慣用管道,人本也用來訂反霸凌委員會之類的,就是倡議者學習到像群眾募資的平台,可以募集行動者,這個是我們提供機制,社會部門學會怎麼運用,各部會都很願意在他們內部去落實,又跨部會結成這個網絡;像總統盃黑客松已經是要點了,就算我不在,這些要點也可以很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