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接著會進一步跟大家說明現行動保法的規定怎麼樣,跟獸鋏有關的法規是在第14-1條,現行的動保法已經有規定捕捉動物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獸鋏。接著第14-2條,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對應的罰則都是在第30條,也就是如果有違法的行為、查到事證的話,可以處新臺幣1萬5至7萬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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