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案子背景是因為提案人在平台上訴求說萘的部分,那是蠶豆症患者不能接受的物質,會迫害到他血液中的紅血球,造成生命危險。昨天有打電話跟提案人了解一下,他本身是蠶豆患者,他十分重視這個議題,這物質是高度揮發化學物質,就算他自己不使用,別人也會使用,甚至他自己寫的,他在公共場所進去圖書館、公廁都會聞到這味道,因為他們很敏感,就算他們不用,其他公共場所使用也會危害到他們生命危險。他是很積極的提案人,有收集國際資料說歐洲化學物質管理局有列為對人類可能的致癌物質,有提到對-二氯苯也是有致癌風險,希望依照現有法規,因為我們授權在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希望我們來做一個停止核發跟拒絕展延的法制作業程序,不要繼續展延下去,有的也廢止掉,他也給我們很長的時間是五年內去禁止加工販售。我昨天有問說那在這個場所特別幫你加註警示圖案能不能接受,但他說他也有進出這些場所的權利,不希望權利受損,他也認為現有環境用藥產品標示不足,至於防護措施,他也覺得口罩不足以因應有使用到這些產品的場所,我有稍微詢問他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