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專門來講健保卡,像口罩跟三倍券作為這個例子,我覺得滿好的。因為也有人說用健保快易通訂口罩,他覺得合乎社會常規,但是他到4.0都沒有領的,選擇權換成顯名權,就是「護臺灣、助世界」,很像大家做好事、榮譽榜有多少人的實名都自願登在網路上,除了領幾片口罩之外,也沒有別的個資。那如果有些朋友覺得這個不ok,覺得這跟保護健康已經不太一樣了,要算在健保卡的範圍內嗎?這也是值得討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