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因為這個是很specific,在藥事上一定是特別法,所以要改這條,才可以做你剛剛講的這個事情。我是open to discussion,當然這個要有效率的話,正當性是你一開始找的這批人很重要,他們要類似跟大法官一樣,也就是要很少犯錯,才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