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網路上的這一些東西叫做「治理」,至少有治權。至於網路是不是構成主權,這個很玄,我們以後再說。但是在治權上,我想互不隸屬,只要任何人用過「.tw」的網域名或者什麼,就是自從大概2000年代初,防火牆開始越來越升高之後,大家只要在不同的地方,就會有完全不同的身體感受,我想這個也不能說是天然獨,只是關於網路變成文化的一部分,有一些是政治實體把一些本能或者是關鍵字禁掉,我們可以發現到是不同的治理模式,可以知道在網路裡面曝露越多、網路的足跡越多,可以感覺到這個是不同的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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