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看協作會議進行方式,聽起來好像討論去污名問題之外還有帶文物的創作,讓來參加的會員可以一起進行,最後會放到展區。如果在慈芳或在展場現場,可能慈芳這個環境大家會比較自然,過往從籌備到展覽,展區主角會員們也是浮動的,今天誰家裡有什麼事情,都會對大家會不會出現在現場有影響。展場的波動會比較大。如果協作會議要進行,需要多少會員參與,我們可以事先邀請,讓他們在可以的情況參與。如果在慈芳,不確定會員會不會一起進協作會議,原先我們想他們來可以替他們導覽,在社區裡的樣貌跟做的事情,這也是一種實際接觸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