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部分在108年11月開放政府討論,教育部決定按照現有的討論機制,這個在108年9月、10月,一直到11月11日間,我們有法規的預告,也有找地方政府、家長團體等等來進行討論,在2月24日也有召開相關會議討論,所以我們把既有的協作會議訂到2月24日的這個會議,相關的地方代表、學校及這次的提案人來進行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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