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最後在協作會議上的小組討論,我們採用的討論題目是「何種消費方式符合消費者的最大利益」,其實協作會議當天也有讓各部會做完簡報、釐清議題,進入到這個題目的時候,可以看到我們不是用支持或反對,這個題目都可以容納聲音,而是「何種標示方式」,也就是「不標示」也是一種方式,「不標示」也是符合消費者的最大利益。我們把重點放在消費者身上,不管是支持方或者是反對方或者是公部門,我們都是研發的消費者,不會有人反對要符合消費者的最大利益這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