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跟上次處理的那個,不是旅行的那種小旅行的體驗是一樣的道理,多累積個案,就知道未來要怎麼樣的方式說這是專門性、技術性的工作,在完全沒有技術性的情況下,當然是志工來幫忙募款,完全不知道應該要怎麼樣去遞件,所以我想說如果剛剛講說實務上其實已經有認定過國際非政府組織聘僱的話,我不知道在他們同意或是沒有個資問題的情況之下,是不是可以稍微分享這些案例給我們提案的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