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外國人才專法,當時在擬的時候,國發會的確有想要把外國大學畢業生納到實習的規定當中,但是當時立法的部分,立法院沒有通過,所以現在來台要實習的一定要有外國學生的身分,或者是我們知道有部分是可以畢業後的,比如到律師事務所,那種是有特別規範的話,他們有法律依據的,即使已經大學畢業了,也可以來台實習,這是另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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