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題目因為實在是非常地大,所以我兩個具體建議是,一個是在陸委會的部分,因為像提案委員所講的,雖然在提案說明裡面,確實是有講說我們應該要多爭取一些逃來臺灣的,我們直接這樣講,不管是從PRC或者是香港逃來,就是從非自由地區逃來的,大家我們可能很難在這一案裡面專門針對他們處理,第一個是因為這個高度政治性,如果從香港逃過來的話,第二個是這個跟其他部會的關係,其實不大,為什麼?因為根本不算外國人,他們是港澳條例之類的,我具體的建議是不是這一案切割處理,也就是外國人的部分我們來具體討論,像特別要做陸港澳要另案,也另案很難處理到什麼程度,因為全部都是個案,這個我是具體建議,其他的部分請各部會簡略回應,也就是書面有的話,就不用特別再講,但是剛剛聽了額外追問有什麼想法的話,我們請外交部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