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直接補充,不好意思,如果可以的話,剛剛很明顯,個人的部分是沒有辦法適用的,就是沒有辦法適用自小客車的案例,只能用1,000萬以上資本額的限制,因為考量到原住民族人的經濟考量,原民會是不是有沒有辦法在綜合發展基金裡面協助族人來做這一件事,像資本額的部分,我覺得資本額的部分是不是可以下修,但是我覺得下修比較難,但是車輛是八年以上,至少要八輛,這一個部分是不是可以有低利的部分?可以讓族人只要在合作社認定他是社員,幫合作社出工,我們就可以向原民會貸款,但這個是低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