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教署報告,有關於委員垂詢妝容的部分,在最後一次的研修會議當中,就有把這一個部分談出來,所以原來服裝儀容委員會相關的法令研析的過程中,沒有把任務載明,這次又把任務載得很清楚,是放在第6款裡面,其他服裝儀容相關事項之審議,因為學校裡面的服儀,像有規範的內容不一而足,像有規範襪子可以穿黑色,不能穿白色,像鞋子可以穿布鞋,不能穿什麼鞋、淡妝等等,而這個委員會設計有學生代表,而且學生代表的人數在高中端要佔全體委員的總數,不得少於1/3,國中端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