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委員已按上次決議將本案具體建議1,修正為建請中央有關機關逐年提高國際事務相關預算,具體建議第二點亦有所修正(修正為建議中央有關機關所訂國際參與及交流相關計畫或補助要點中,應放寬民間團體獎補助認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