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我們現在在想的是,如果把這些法規命令位階的事,像剛剛講了很多,像開放政府、開放政府聯絡人、開放政府資料、總統盃黑客松(社創)及經濟部社會創新組織辦法,這都是辦法位階,但是如果大家覺得變成類似的社會通念,其實這一屆的立法委員,很多的朋友有一個叫做林昶佐,有一個開放國會倡議,那倡議包含了是不是可以把行政機關,比較像辦法層級的東西法制化,我們就真的做一個法出來,不管是資料開放法或是其他的法,這個部分也包含像組織法,也就是總統政見,也就是數位的專責二級機關,當然就要靠立法院的朋友,因為我不是立法委員,你問我有沒有要完成的,我不是立委,我不能幫忙完成法制化的工作,但是我很願意與一起做法制化的立委一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