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可以啊!代議士就發揮很大的角色,特別如果是區域立委,因為有其正當性,每個人一票選出來的,實際去那邊,帶著不分區立委說這家是什麼之光,其實民選首長、地方首長也有一樣的效果,像台南市長就去好想工作室頒獎狀給他,意思是民選的地方首長,像立委或者是議員在您講的找幾個標竿案例上,效果非常之大,主要的原因是非常接地氣,我們在中央是全臺灣適用的法規,所以必定不可能非常先進到一些地方跟不上的程度,但是如果是地方的代議士或者是首長沒有這個問題,甚至想要凸顯這邊特別厲害、超前等等,像立法院有一個數位國力促進會,這個秘書長是余宛如前立委,所以她等於是以秘書長的身分又回到立法院,但是也不是只有執政黨,像林昶佐、高虹安,高虹安可能在業界各位已經都有接觸過,所以我想這些朋友們都是各位的盟友,因為他們的工作就是希望讓產業界的這些概念能夠進入我們的立法殿堂,我們這邊如果要改很大的法案,到最後也是要他們通過,所以他等於是我們行政部門跟民間中間很自然的橋梁,所以如果要做這樣的組織,也很推薦跟數位國力促進會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