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讓政府單位有第一手經驗,我們在2015年的時候就有推過勞動部遠距電傳勞動的法規調適,調適出來是很順利、沒有問題的,包含職災、保險,就是各種勞基法的必要項目,還有一些不太必要的項目,像雇主不能讓女性的勞工在半夜10點之後上班,這個是保護人生安全,但是半夜10點之後在家,小孩才能睡,為何不能上班?是因為怕通勤的時候遇到意外,到底在自己家裡會遇到什麼意外?可能日夜顛倒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