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章程當然有兩個目的,一個跟利害關係人溝通、跟股東溝通,另外一方面是讓登記機關知道,也就是有一個社會企業,也就是公開了你的章程,也就是讓你的投資人知道錢會被這樣子使用,我想後面的對外交代的目的是牧師為何要寫在章程當中的目的,不然自己決議做就好了,為何要寫進去?而是希望未來的投資人,或者是未來可能的經營團隊都看到牧師對這個分配有這樣的預先見解,等於有一種鎖定性,以我的理解是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