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要改,第27條按照新的狀態,但是並提撥50%為特別盈餘公積捐贈公益團體,也就是把現在的字樣跟你本來特別盈餘公積的字樣放在一起,因為特別盈餘公積是可以指定目的的,現在的目的其實是不累積,就是要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