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的部分這一次等於是特別條例裡面的配套措施,我想這個個案還是值得討論,所以先來討論這個個案。我剛剛稍微找了一下,有看到我們的辦法,同仁在印出來裡面,中企處的回應「2-3」裡面寫成「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稅籍登記」,自己打錯字,寫成「營業事業」,如果真的寫成「營業事業」的話,合作社自動就可以了,但是事實上的法規是營利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