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我理解,當然這邊的意思不是可以犯殺人罪,因為當時實驗裡面並沒有說我是要實驗殺人嘛!對不對(笑)?但是即使是這樣,這是動態派工,希望排除勞基法之類的,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其實是勞動部,現在讓經濟部的人在排除掉它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責任情況下去審勞動部的排除適用,我覺得這個在法理上問題滿大的,這個考慮一下;但我理解你們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