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我覺得我們之間,當天還是要將此議題的相關邏輯進行調整,就還差一點點,那一點點就是我們溝通的方式,像原能會提出的東西,知情權或工廠輔導都OK,但合理抑低部分,進一步有關檢驗結果到底要怎麼讓消費者知道,這部分雖然安全評估是由我食藥署負責,但牽涉到輻射對人體的影響,以及對於鹽巴,目前這樣的量從數字看起來,對健康沒有影響,原能會是否要思考一下可扮演某些角色,雖然說事情已經過了,但未來在這個議題的邏輯上,需要互相配合,因為部會常常出現一個問題,我負責食品安全,牽涉到原子能這部分,我可能懂一點點,可是我要請教其他部會,但我說明時要跟原能會搭配,原能會也要跟我搭配,雙方搭配效果要一致才能讓消費者掌握資訊,鄭科長講的我都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