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協作會議大概可以有個功能,監委有他的專業和意見,但他也只是利害關係人之一,行政權責上,也有建議權,既然如此部內也透過法規預告方式,希望讓大家更瞭解社會大眾的不同看法,那協作會議的核心目的就是幫你們做一樣的事情,殊途同歸,一樣透過多元利害關係人來發表意見,一個是讓部內跟監察委員或有興趣的立委可以透過這場會議記錄瞭解這件事牽涉很多層面,其他利害關係人有不同想法。第二件事情也是藉由這機會做一點公眾教育,像是貝克和微西弗這個大概沒有多少人懂,從去年公投日本食品案很多人一知半解,這是很好公民教育的機會。如果我們目的是這樣,討論的方向副組長有沒有什麼建議?當天還是要講一下為什麼有這件事,說明所謂天然放射性物質到底有哪幾種、怎麼回事,鉀-40只是其中一種,再來是貝克跟微西弗的關連,當成一個科普教育,再來才是透過我們邀請的專家學者發表意見。因為我們2月21日辦,對你們來講協作會議要不要邀請監察委員或調查員出席?過去我們沒有這案例。有立法委員、助理來過,有好有壞,立委也是利害關係人,他來有他專業意見,也有人承諾說會帶回修法參考,但有時候是立委來對公務員發言有點壓力,雖然我們事先會溝通。監察委員我們倒是沒遇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