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聽懂,其實是這樣子,我們政府其實有三種做政策的方法,第一種是top down,也就是立法院要求中央政府,中央政府要求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要求當地的一些相關東西,這個是你剛剛講的,剛剛講的都是top down,很多是top down的東西,另外一種是bottom up,就是有一個社區發展協會跟他們的一個區公所合作,做了某個在地老化的模式,後來他們的縣市政府發現很不錯,所以他們的社會局在那邊多設幾個點,社會局做得很棒,隔壁的社會局發現了,兩個一起來做這個模式,等到他們做了,然後也上了媒體之類的,中央政府終於發現,然後說其他的縣市在做類似的話,就給予補助等等,其實這個時候立法院是最後才知道的,這個是bottom up的,其實很多社會議題是bottom up的模式,這個是第二種。